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08]11号 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本学期第8周至第9周。 (一)教学周历的执行情况; (二)各门课程的教材选用情况; (三)学生作业布置与批阅情况; (四)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五)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六)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院(系、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的方式 (一)教师自查自评与教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 任课教师重点检查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院(系、部)教风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 (二)组织听课 院(系、部)需组织教师参加听课,重点组织新教师参与听课,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并做好听课记录。 (三)检查试卷整改情况 院(系)需按照学校要求,并结合校督导组在对各院(系)上学期的试卷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本学期考试命题及毕业班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四)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院(系、部)以各教学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 各院(系)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一)各部门根据本通知制订的“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除自留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汇总,作为学校抽查的依据。 (二)“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课程所在部门存档。其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请予以分类汇总后在检查总结报告中予以反映。 (三)“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除留本部门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存档。 (四)送交时间:“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4月14日之前送交教学质量保障科,“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于4月28日之前送交教学质量保障科并将其发至以下电子信箱: zjlmikee@njue.edu.cn 各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1.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 3.听课记录及评价表
二����八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