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南财大教字〔2019〕7号
本校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按照《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委员会章程》(南财大教字[2015]195号)要求,学校决定对教学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通知如下:
主 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
副主任:教务处处长 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主任 校教学督导组组长
委 员:各学院(部、中心)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务处、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全体中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含改革发展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学生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团委,科研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教学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特此通知。
南京财经大学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