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5-09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

关于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

 

南财大教字[2005]202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教学的基本规范,是学校组织教学、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志,对强化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宽面向,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根据教育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现就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应以党的教育方针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科技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充分吸收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优化,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准确定位,彰显特色。遵循学校“宽口径、厚基础、强素质、重应用”的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努力推行和实践“通识课要通,学科基础课要厚,专业课要精且富有特色”的教学指导思想。

(二)夯实基础,通专结合。满足并服务于学校“2+2”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改革的需要,因材施教,发展个性,实行分流培养。

(三)强化实践,提高能力。切实推行和落实学校一贯倡导的“抓住知识点、强化系统性、加大训练力度”的课堂教学改革思路。各专业要在课程设置确定的前提下,认真审议、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完善教学方案,切实加大训练力度,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四)优化结构,更新内容。在“国际化、信息化、一体化”的框架内充分论证课程设置特别是通识课、专业主干课、类别选修课、专业任意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设置的科学性、逻辑性、前瞻性、严肃性,杜绝因人设课。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定位是:在坚持宽口径、厚基础、强素质、重应用的前提下,立足国际化、信息化、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着眼国内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趋势,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优化,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各专业具体培养目标的定位,一定要在“国际化、信息化、一体化”的框架下,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历史、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和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定位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调研,严格论证,审慎确定。

学校提倡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是:明确培养目标,优化培养方案,创新人才过程,建立评价机制;实行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课堂讲授与自主学习、讨论与交流相结合,通识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2+2”分流培养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为此,应着力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课堂讨论、实验实习、科学研究训练等培养环节,突出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复合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以及创新创业能力。

三、若干具体规定

(一)主要内容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主要课程设置、实践性教学环节、第二课堂活动安排、修业年限、授予学位、教学计划进程表、课程结构分析表、必要说明等主要内容。

(二)总学分

四年制专业一般须修满170-182学分。

(三)课程设置与课程结构

1. 通识教育课程与学分

通识教育课学分一般控制在75学分左右:其中“两课”必修4门计12学分;体育课4学分,每34学时计1学分;军事理论课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12学分;其它通识教育必修课45学分。法学类专业、文学类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通识教育课学分的设定可参照执行。

2. 学科基础教育课程与学分

要加强学科基础教育课建设,适当调整学科基础教育课学分。学科基础教育课为41学分,其中《学科导论》为1学分。

3. 专业主干课程与学分

要凝炼专业主干课,适当压缩专业主干课学分。专业主干课为1820学分。

4. 类别选修课程与学分

强化类别选修课建设,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空间。类别选修课为12学分。类别选修课由学生根据个人特长、兴趣、尤其是就业取向在院(系)指导下选择。类别选修课一般应安排在第五、第六、第七学期开出。

5. 专业任意选修课程与学分

应注重专业任意选修课建设,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专业任意选修课为12学分。专业任意选修课一般安排在第六 、第七学期开设

6. 跨学科选修课学分

探索知识复合的多种途径,引导学生在专业学习阶段跨学科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跨学科选修课学分为10学分。跨学科选修课一般安排在第五、第六、第七学期开设。

7. 实践性教学环节与学分

实践教学一般控制在14学分左右,其中:读书活动1.5学分,暑期社会实践1.5分:二年级学年论文、三年级文献综述各0.5学分,专业实习1学分,毕业实习4学分,毕业论文(设计)5学分。另外,军事训练与军事理论课两者结合进行,不单独计算学分。

8. 创新学分

各专业总学分是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或毕业资格学分。学校鼓励学生多修学分,特别是鼓励通过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获取学分。

四、具体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教学委员会要加强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指导,各院(系、部)具体负责所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组织实施,并加强单位间交流、协调和合作。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以及人才培养方案整理、汇编工作。

(二)提高认识。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四年左右调整一次。各院(系、部)应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文件,并与教育思想观念讨论紧密结合,使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成为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的动力。

(三)责任到人。各专业负责人应切实负责专业建设工作,成立以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小组,在本院(系、部)领导下,集体讨论,认真研究,统一认识,组织论证,有条件的应请校内外专家审查。

五、本实施意见从200512月起施行。

                                            二ΟΟ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