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申请更正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南财教字20171

 

为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确保学生学习成绩的准确性、严肃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申请更正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仅适用于以下范围。

1.本管理办法中的“申请更正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是指任课教师已经批阅完成,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提交成绩后,发生更改申请情况。

2.卷面核分错误。任课教师在核算学生期末考试试卷成绩时,加分错误等。

3.漏改试卷错误。由于任课教师漏改学生期末考试试卷而导致的成绩错误。

4.分数录入错误。任课教师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时的输入错误。

第二条  任课教师申请更正学生期末考试成绩,须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成绩更正申请表》,按照表中要求,如实填写更正原因,交学院教务秘书复核,经学院分管领导及教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三条  任课教师申请更正学生期末考试成绩,须提交详实、客观的书面说明及原始材料复印件。

第四条  只允许任课教师申请更正上一学期学生期末考试成绩。

第五条  在学期第三周,教务处将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更正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予以更正。

第六条  同一学院一个学期内教师申请更正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累计达5人次及以上,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扣除教师所在学院年终教学考核相应分数。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附件一:《南京财经大学成绩更正申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