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4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团队毕业论文(设计)培育办法(试行)

南财大教字2016151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对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评比获奖层次,学校决定实施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为规范培育计划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育对象

 

参加培育计划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统招全日制本科四年级在校学生。

2.学业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并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或富有创新精神,在校期间参加过相关学科竞赛并获省级以上奖项。

 

二、申报要求

 

(一)对论文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应体现本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密切结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体现教学要求,具有一定的应用性、实用性、可行性、综合性和创新性,难度和份量适当。能够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综合,提出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具备取得创新性成果的研究条件。范围主要包括: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创作、设计等项目;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对指导教师要求

指导教师运用责任心,热衷毕业论文指导,在本学科领域应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能力,已取得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且目前从事的课题研究与所指导毕业论文选题相关。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

 

(一)每年9月,学院组织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培育申请表》。由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后推荐上报学校教务处。学院推荐上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本科毕业生总数的千分之六。学校教务处根据上报情况,择优确定当年度培育项目。学校每年资助培育项目20项左右(含团队4项)。曾在江苏省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可优先立项1次,且不占用学院限额。

(二)项目培育过程中,学院应及时做好跟踪和反馈。项目实施中期应向学校提交中期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三)项目应在规定时间内结题。项目结题时,毕业论文(设计)须入选校级优秀论文(设计),否则视为该项目未结题。未结题项目指导教师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论文培育计划。

(四)学校对列入培育计划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毕业论文(设计)资助额度为1500/项,毕业论文(设计)团队资助额度为5000/项,立项时全额拨付。资助经费专款专用,由指导教师用于培育项目所需的经费支出。

(五)项目执行时间以当届本科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为最终时限。

(六)在项目实施工作中,涉及变更指导教师、研究内容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

1.指导教师变更。指导教师因故短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应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暂代履行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因故长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由学院提出变更意见,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2.项目内容变更。项目内容原则上不予变更,对个别按原计划实施确有困难的项目,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批后并报学校备案,可对研究内容作适当调整和优化。

(七)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培育项目的实施,应向学生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等。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培育项目的开展。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院设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培育项目或者进行项目配套。

(八)培育项目纳入当年本科教学改革项目。

 

四、其它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