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精品课程评选办法
南财大教字[2005]228号
为了推进学校课程建设工作,调动广大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列入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专业教学计划、连续开课时间在3年以上的所有课程,重点是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现培养目标作用和影响较大、修读学生较多的课程。
二、评选标准
1.课程的改革和建设较好地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国内外同类课程改革趋势和建设方向。教学大纲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体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相结合的原则精神,具有明显特色。
2.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课程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中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并取得实际效果。
3. 及时把教改教研成果或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选用优秀教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提供了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实践教学条件满足教学要求,效果明显;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运行机制良好,在教学中确实发挥了作用。
5.积极改革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考试考核方法,灵活运用多种先进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6.具有健全的课程管理制度,具有完整、规范的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包括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课程手册、教学进度表、教案等有关教学指导文件)。
7.校内外专家和相关课程教师对教学效果的评价良好,近两年学生评教平均分≥80分。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申报
校级精品课程每2年评选一次。拟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由所在教研室(课程组)提出申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本课程所属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授课计划、典型教案等教学文件;
2.选用或自编的主要教材及必要的配套教材目录;
3.反映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教学研究论文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
4.考试样卷及其他考核材料;
5.同行专家、学生以及后续课程教师的评价意见等。
(二)评审
各院(系、部)对申报课程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向学校推荐。教务处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后,组织校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从中择优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课程。
(三)公布结果
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的,由学校颁发奖状或证书,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奖金。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