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3〕8号
关于开展2023年通识教育新增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促进学生知识、素质和能力协调发展,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南财大校字〔2019〕105号)中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加强课程资源开发的要求,落实《南京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方案》(南财大校字〔2021〕185号),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继续开展通识教育新增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模块申报要求
我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设置为“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科技进步与科学精神”、“艺术修养与审美体验”、“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思维逻辑与方法训练”和“经济管理与社会发展”六大模块。综合考虑立德树人要求和模块间课程数量的平衡,2023年度优先新增 “艺术修养与审美体验”和“思维逻辑与方法训练”两模块的课程。“艺术修养与审美体验”模块,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审美素养,理解和尊重文化艺术的多样性,具有发现、感知、欣赏、创造美的意识和基本能力,具有健康的审美价值取向。“思维逻辑与方法训练”模块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能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多角度、辩证地认识事物、解决问题、开展实践。
二、课程内容要求
申报的新增通识课程应贯彻课程思政理念,注重价值引领,同时课程内容应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立德、铸魂:以文化人、以德育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
2.客观、公允:教学内容应当客观、公允,使学生能够在学习中了解和掌握科学的知识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
3.鲜明、独特:横向融会贯通,纵向点线结合,凝练鲜明独特的教学内容,帮助学生形成分析问题的独特视角,启发学生的心智,发展学生的理性思维。
4.深刻、感召:无论是科学真理还是人文知识,都应该深入人心、涵养情怀、启迪人生,有利于发展学生的健康人格、社会责任和美好情感。
5.新颖、基础:讲授内容既能够反映学科新成果、新趋势,又能够与现实生活、时代发展有机结合;同时适合全体学生学习,不以预先修习系统性专业知识为前提。
三、课程设计要求
通识教育课程设计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教学过程应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师生互动,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既注重教学过程的多样性、灵活性,又注重教学过程的规范性、科学性。
2.鼓励使用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方式和手段,提倡运用慕课等多种教学资源,拓展通识课程的教学空间。
3.鼓励在教学过程中设计调研、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
4.考核方式依据课程特性与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包括课堂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审美创造、艺术创作等,最终成绩的评定应由考勤、讨论、作业、实验、考试、论文等多种考核方式构成。
5.课程教材、阅读书目、参考资料等配套使用,引导学生将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有机结合起来。
6.合理、有效使用现代化的教学工具,灵活采用线上线下进行教学与交流。
四、教师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通识课程可以由教师一人申报,也可以组成教学团队申报,申报通识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应同时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
4.近3年没有教学事故。
5.对通识教育理念有深刻的认知和理解。
(二)优先条件
课程负责人满足如下优先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指导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的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在校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奖。
3.申报“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模块的通识课程负责人,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奖。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单位申报要求: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门课程。
2.个人申报要求:申报责任人(团队)同期只能申报1门新增通识课程。
3.评审表填报要求:填报《南京财经大学通识教育新增课程评审表》(见附件1)。其中,课程简介重点介绍课程开设的目的、内容,课程在知识传授、价值引领、能力培养等方面的价值与作用;课程负责人简介重点介绍开课人与开设课程相关的背景及经历。
4.《教学大纲》设计要求:统一模板格式,按文件第二、三项要求设计。目的明确,内容充实,教学方法得当,课后作业有思考讨论题,参考书目3本以上。
5.提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从教经历证明、一堂课的PPT、获奖证书等纸质、电子证明材料。
六、申报流程
1. 学院初审。2023年5月5日前,申报教师将《南京财经大学通识教育新增课程评审表》、《教学大纲》、职称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从教经历证明、一堂课的PPT、获奖证书等材料(含电子稿)一并报所在学院初审。
2.材料上报。2023年5月10日前,各学院将汇总的申报材料(每人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稿一套)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行政楼510室教务处通识教育科。并将电子稿一套在2023年5月10日前发送至9220170009@nufe.edu.cn。
联系人:周娟 电话:86718600。
3.教务处秉持公开公正原则进行资格验证和材料复审,组织试讲和相关专家集中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行文公布。评审通过的课程一般安排在下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开课。
附件:1、 南京财经大学通识教育新增课程评审表.doc
2、 教学大纲模板1.docx
3、 教学大纲模板2.doc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通识教育新增课程评审表.doc】
- 附件【教学大纲模板1.docx】
- 附件【教学大纲模板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