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

 

关于2023年新增通识教育课程教师试讲的通知

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通识教育新增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2306号)要求,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共有9门课程通过评审,准予新增。为合理保证新增通识课程教学质量,该9门课程须在开课前通过试讲。现将开课试讲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讲时间

上半场:202310月12日(星期9:00开始

下半场: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4:30开始

(试讲顺序详见附件)

二、试讲地点

行政楼505会议室

三、试讲要求

1.试讲教师提供课程教案教学大纲3份、试讲PPT电子档、教材及教师参考资料。

2.教师试讲20分钟内容须与申报课程一致

3.专家对试讲教师现场提问5分钟,并作出评价,填写评价表。

四、其他

1.未按时参加试讲的教师按自动放弃开课处理。

2.请试讲教师按照试讲顺序提前10分钟到场,并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在指定地点等候,确保试讲有序进行。


 附件: 2023年新增通识教育课程教师试讲顺序安排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