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22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

 

 

南财大教字2011154


 

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

 

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学院,校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实施“2+2”人才培养方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个性化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现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趋势和学生多元化学习的需要,结合近年来学校转专业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基本思路

(一)继续坚持招生简章中对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承诺,并对承诺中的相关规定做出明确解释。

(二)维持学校现有转专业类别的基本框架,确保政策的有效延续和平稳衔接,避免大范围调整引发的震荡。

(三)转出有门槛,转入有要求。

二、实施范围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的相关承诺,本科学生二年级末按以下范围可以转专业学习:

(一)普通本科学生

1. 经济学类各专业的学生可在经济学类内自主选择专业。

2. 工商管理类各专业的学生可在工商管理类内自主选择专业。

3. 按专业组招生的学生(公共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可在各专业组内自主选择相应专业。

4. 全校各专业学生必修课程(含体育及第二课堂活动中的必修项目)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可在全校所有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学生除外)。

5. 经济学基地班的学生,可在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6.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学生可转入金融工程专业学习。

(二)红山学院学生

1. 红山学院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的学生,可在红山学院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2. 红山学院各专业学生必修课程(含体育及第二课堂活动中的必修项目)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可在红山学院所有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三、转出条件

所有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二)二年级末修满现专业第14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重修与补考课程,且必修课程(含体育及第二课堂活动中的必修项目)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2/3

四、转入要求

根据学校招生简章中对学生二年级末转专业提出的“达到相关专业的基本要求”的规定,所有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达到学校划定的全国非英语专业英语等级四级(CET4)考试分数。

(二)能按期完成转入专业的学习计划。

)根据相关专业的最大承载量核定规模,提出转入比例,会计学院最多接纳600名学生(其中红山学院300人),金融学院最多接纳200名学生(其中红山学院100人);若转入比例大于核定规模,拟按照专业基础课成绩(会计学、金融学等)进行筛选。

五、工作要求

()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1. 准确定位自身的能力、特长及兴趣,全面收集并充分占有拟转入专业的相关信息,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透彻了解拟转专业后所修读课程的难易程度,慎重做出理性选择,避免盲目跟风。

2. 充分利用转专业的契机,深入、系统地构建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

()各学院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审核等工作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根据社会需求,结合个人发展实际,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2. 组织专场转专业咨询会,转入学生较多的学院应重点强调本专业的性质、特点、课程设置、能力素质要求、教学进度安排、课程相互衔接等,以劝说部分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理性回归;转出学生较多的学院则更多地宣传本专业的优势、特色、发展前景、就业导向等,吸引部分学生坚守本专业。同时要解答学生的疑问,以消除信息不对称对转专业造成的盲目性。

3. 有计划地组织已转专业的学生与拟转专业的学生见面,通过面对面交流的形式,为拟转专业的学生提供较直观的建议与咨询。

()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限制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转专业的申请报名、审核、确定等工作,原则上应在第4学期规定期限内完成,第5学期第1周核查第4学期成绩后进行适当微调。

()申请转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在申请时必须已达到学校划定的全国非英语专业英语等级六级(CET6)考试分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毕业时未达到学校划定的全国非英语专业英语等级六级(CET6)考试分数则不能取得学位证书。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六、其他

(一)以上本科学生转专业的转出条件和转入要求自2011本科学生开始实行。2010本科学生转专业拟按以下过渡方案执行:

1. 转出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2)二年级末修满现专业第14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必修课程(含体育及第二课堂活动中的必修项目)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2/3

2. 转入要求

1)达到学校划定的全国非英语专业英语等级四级(CET4)考试分数。

2)能按期完成转入专业的学习计划。

3会计学院最多接纳700名学生(其中红山学院350人),金融学院最多接纳300名学生(其中红山学院150人);若转入比例大于核定规模,拟按照专业基础课成绩(会计学、金融学等)进行筛选。

(二)各学院要将学校调整、完善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时、全面地传达到2010级、2011级全体学生,尤其要强调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

(三)有关转专业具体操作的工作方案将根据本意见进行适当调整后于转专业实施前公布。

(四)学校将积极探索并逐步试行主辅修制、第二学位制度,以及部分基础课程允许替代的实施办法等,为进一步扩大学生的选择性创造条件。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转专业  完善  意见

南京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