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财 经 大 学
关于第十九期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九条规定:“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自2010级起,学生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能测试证书),可在“第二课堂活动模块与学分要求”中获得1个学分。
2010—2011年我校普通话计算机智能测试室正式投入使用,圆满完成第17、18期的测试工作。第19期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的报名工作,将结合我校实际采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要求:
全日制学生一律于
研究生和教职员工以及自考、成教学生请在各学院教务秘书处报名(桥头校区学生待进入仙林校区或者福建路校区后再予以安排)。以上人员报名为手工报名,需要按上述时间到所在院(系)、部门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所需费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信息核对。
三、培训与考试安排:
培训时间:11月中下旬,具体上课时间与教室于发放教材时通知。
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012年1月。各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楼二层新闻学院实验室。
四、收费标准:
根据苏语办[2004]4号、苏价费[2004]104号、苏财综[2004]2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参加测试人员应交纳以下费用:
收费项目 |
学生(元) |
教师(元) |
1、教材费 |
16 |
16 |
2、培训费 |
39 |
14 |
3、测试费 |
25 |
50 |
合计 |
80 |
80 |
五、证书发放:
测试等级证书由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下学期初发放。
六、附注说明:
由于各种原因,每期普通话测试从报名、培训、测试到证书办理完毕周期较长,请需要普通话证书的老师和四年级的学生早做准备。
附件:普通话报名表.xls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