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有关专业本科生
二年级末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南财大教字[2008]113号)以及南京财经大学2009年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制订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本科生二年级末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学生转专业
1.2009年录取在经济学类(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专业的学生申请在经济学类内转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2)二年级末修满现专业第1―4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
2.2009年录取在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申请在工商管理类内转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2)二年级末修满现专业第1―4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
(二)专业组内转专业
2009年录取在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工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应用化学;艺术设计、动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五个专业组的学生可在各自专业组内申请转专业。
(三)10%的优秀学生转专业
2009级各专业学生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全校所有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1.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2.二年级末修满现专业第1―4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且必修课程无重修与补考;
3.能按期完成转入专业学习计划(专业介绍详见《2009级本科教学一览》)。
成绩排名办法:按二年级在籍学生第1―3学期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在前10%的学生。
(四)经济学基地班的学生转专业
我校对江苏省按第一批次录取的经济学基地班的学生,学生在二年级末且符合下列条件,可在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1.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2.二年级末修满现专业第1―4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
(五)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转专业
200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学生按照《2009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可转入金融工程专业学习。
二、转专业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做出转专业的决定前,应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慎重做出理性选择。
1.全面收集拟转入专业的相关信息,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做出理性选择。
2.应对自身的能力、特长及兴趣做出准确定位,以此为基础做出最优选择,避免盲目跟风转专业。
3.充分利用转专业的契机,深入、系统地构建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
(二)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转专业的宣传、教育、审核等工作。要引导广大学生根据社会需求,结合个人发展实际,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1.应组织专门的转专业咨询会,着重向学生介绍诸如专业特色、发展前景、具体的课程设置、对学生的能力素质要求、就业方向、就业前景以及近几年的就业情况等信息,同时解答学生的疑问。以此消除信息不对称对转专业造成的盲目性。
2.应有计划地组织已转专业的学生与拟转专业的学生见面,通过面对面交流的形式,为拟转专业的学生提供较直观的建议与咨询。
3.应着重让学生对转专业后所修读课程的难易程度、能否跟上教学进度等问题有清晰透彻的了解。
(三)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限制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的申请报名、审核、确定等工作,原则上应在第四学期规定期限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转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在申请时必须已通过全国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毕业时未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则不能取得学位证书。
(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的实施程序
(一)学生方面
本学期第11周,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应申请表(上述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交相应学院。
(二)学院方面
1.本学期第10周,教务处将各学院制订的“转入条件与标准”(各学院负责咨询解释)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各学院按二年级在籍学生第1―3学期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各专业前10%的优秀学生,在各自学院予以公示,并接受学生咨询。
2.本学期第12周, 各学院将《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专业组内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10%的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经济学基地班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及《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进行汇总, 并将相应申请表与学生1―3学期成绩单集中后送学生拟转入学院。12周内办理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各学院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相应汇总表并将其(包括电子文档)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后在教务处网上公示。
3.本学期第14周,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公示的名单,将转专业学生重新编班,并将名单(包括电子文档)由分管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教务科。
四、其他
1.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学费。
2.转专业的申请报名、审核、确定工作,原则上在第四学期基本完成。第5学期第1周核查第4学期成绩后进行微调。
3.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4、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5、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9、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学生转专业审核汇总表
10、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转专业审核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