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09]7号 关于我校举办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了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以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语委《关于参加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苏教办语[2009]1号),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新闻学院决定联合举办2009年度南京财经大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参加对象:各校区在校本科、硕士生。 三、参赛内容、形式以及要求: 1、软笔楷书、隶书、行书;硬笔楷书、隶书、行书。软笔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使用钢笔书写。 2、软笔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参赛者自备纸张。硬笔试卷可以到新闻学院办公室(Z3-511)领取,或者从专门网站(http:/www.hanzidasai.org)下载,用A4纸打印,复印有效。 3、作品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 4、参赛作品以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四、时间安排: 初赛: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在5月22日前送达。所有参赛选手务必将个人姓名、学号、所在院系、通信方式用铅笔写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出南京财经大学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同时在获奖者中按照不同组别的不同书体类别选拔优胜者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复赛。 各校区参赛作品接收点 仙林校区:新闻学院办公室(Z3-511); 福建路校区:新闻学院办公室(综合楼612室); 桥头校区:红山学院教务科。 复赛:由省教育厅评委会统一命题、规定格式、提供纸张,复试地点在我校。参加者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用一种书体形式现场书写。届时有省组委会派员现场巡视,现场将复赛作品密封送交省组委会。复赛时间:6月3日。 7月20日前,省组委对复赛作品组织评选,评出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省组委会按照全国组委会的要求择优选取作品参加全国评比。 请各院、部门认真组织。
教务处 新闻学院 2009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