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发放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精神,从2003年暑假开始,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2008年发放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具体事项如下: 1、办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条件: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的在校生。(以家庭户口所在地为准,若家庭地址变更,请出示家庭户口迁移证) 2、本次办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是针对2008级研究生、本科新生及外校“专转本”学生(研究生由研究生处统一办理,院系不统计); 3、请各院系积极配合,本着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完成相关工作。教务处将在核实各院系报送资料的基础上,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发放优惠卡。(新生优惠卡发放与学生证盖章一起办理); 4、在校老生优惠卡损坏或学生证遗失的,各院(系)已统计过,这里仅针对2008年9月入学的新生。 注意事项: 优惠卡发给符合条件的学生,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已输入可购票4次,以后每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院系增输4次。请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发给学生贴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贴卡处”,粘贴时无论正斜与否均有效,严禁重贴;使用时要注意保持干燥、防磁;不要折叠学生证,学生在购票时学生证中不能夹带非接触式IC卡。 附件: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