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意向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凝练总结,形成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储备,学校拟对各单位征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意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认真总结学校近年来在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四新”建设、推动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成果。
2.申报意向的教学成果应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具有较强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在围绕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有原创性;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
3.申报意向书应包括成果名称、成员单位、成果内容、创新价值、成果基础。申报意向书由教学单位或相关部门撰写,字数1000字左右,学校鼓励跨学院、跨部门合作申报。
4.意向单位于2025年7月21日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申报意向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k512@126.com。
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