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432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加强教学检查工作的规定》中有关期中教学检查的要求,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周至第11周(422-510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2.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3.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

4.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5.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 根据教务处反馈的学生过程性评价结果,学院视情况做出处理。

7. 审核评估要求的各类教学文档的完整性、规范性。

8. “名师名课示范观摩活动”开展情况。

9. 任课教师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情况(包括考核方式、考核次数、成绩构成比例等),具体细节要求请见教务处通知https://jwc.nufe.edu.cn/info/1016/13819.htm

10. 授课教师教学空间资源建设情况(本学期所有正式开课的本科课程,须按照学校要求,将授课教师简介、教学课件、教学周历及教学大纲上传至学校智慧教育平台),具体细节要求请见教务处通知https://jwc.nufe.edu.cn/info/1021/13802.htm

三、检查方式

1.教师自查自评与教学督导组检查相结合。学院(部)教学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

2.组织听课和查课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14〕149号),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做好听课工作。

各学院(部)组织好公开教学观摩,并做好详细听课记录。

各学院(部)重点检查本院各级一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双语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新课程等课程建设和应用情况,并形成“重点建设课程检查情况总结”。

3.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各学院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1.各学院(部)须根据本通知制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419日之前报送至行政楼512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电子文档发至zbk512@126.com,同时自留存档。

2.“教学周历执行情况汇总表”“听课记录表”“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课程所在部门存档。其中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学院分类汇总后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反映。

3.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在信息门户“评估及质量监控系统——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系统”中进行听课评价,听课评价时请切换至领导干部身份,如遇登录或账号身份不一致等问题,请电话联系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徐珺,86718855)。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听课工作,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将随时跟进听课进展情况。

4. 各学院(部)组织的公开教学观摩听课记录汇总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参照检查主要内容所列举的第2-10条进行总结)、重点建设课程检查情况总结除留本部门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于524日之前送至行政楼512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进行汇总,并将电子文档发至zbk512@126.com

五、其他事宜

1. 设置微专业、辅修专业的学院,同时做好微专业、辅修专业教学检查工作,需另提交“微专业、辅修专业教学工作情况总结”,主要包含微专业、辅修专业授课情况、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反映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黄老师,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244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