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次数:

关于在现有本科课程中认定劳动教育实践学时的通知


各学院:

依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南财大教字〔202186号)文件精神,学校在2021级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独立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学生在校期间须取得至少34个劳动教育学时方可毕业。学校出台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在选修、通识等具备条件的课程中开展劳动实践与劳动创作,可以认定劳动教育实践环节学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认定的课程应该能够在满足本课程原有教学目标且不新增学时的前提下,通过实践教学能够锻炼学生重视生产劳动,积极参加实习实训、专业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运用,提高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动手实践的过程中创造有价值的物化劳动成果。学生修完通过认定的课程可以获得该门课程原有学分,同时可获得2-4个劳动教育实践学时认定。

二、认定条件

1.课程必须已经纳入学校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实践环节中体现劳动教育元素。

2.劳动实践与劳动创作类课程校内外应具备开设条件,原则上以专业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为主,必修课程为辅。

3.实习实训类课程需要在满足条件的校内外实习实践场所中完成。

4.在整个课程教学中学生动手参与劳动的时长不低于2学时。

三、认定程序

1.任课教师填报《南京财经大学课程劳动教育实践学时认定申请表》(附件2)。

2.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评议,学院组织推荐。

3.教务处组织评审公示后认定。

四、其他

1.劳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充分挖掘潜在劳动教育实践资源,为劳动教育相关课程开设提供条件保障。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原则上至少推荐2门课程,其他学院至少推荐1门课程。教务处在校级层面为通过认定课程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

2.请各学院于2021123日前把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邮箱tangqc@nufe.edu.cn。联系人:汤其成,联系电话:86718604




教务处

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