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9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8]10


 

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

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完善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我校开展了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工作,共立项《人力资源诊断与决策实训》等16门课程为我校重点建设的创新创业课程。为做好立项课程建设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教育过程中的经费投入、条件保障等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成果好做法,充分发挥立项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专项资金

各类立项课程中,新建课程建设经费为5万元,已开设课程建设经费为2万元。经费分期划拨,立项初期和结项后分别划拨50%建设经费。结项不通过的课程终止经费支持。鼓励各院(部)从自有经费中拨出一部分作为配套资金。

三、动态考评与评估验收

学校将组织课程建设情况进行动态考评、中期检查和结项检查。课程开设初期需向教务处教研科报备,以便安排动态考评。开课一轮后,可申请中期检查;开设2轮以上,可申请结项检查。

(一)动态考评

1.督导组听课:学校教风学风督导组每学期对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班级进行听课抽查,学校将及时反馈课程建设意见和建议给相关学院和课程负责人。

2.领导听课与教学观摩:学院领导在日常听课中需至少选取一门创新创业课程;系或教研室至少组织两次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观摩,做好听课记录,对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在教研室活动中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并在期中教学检查中提交课程建设情况小结。

(二)评估验收

1.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评估标准除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手段和教学效果外,还须更大程度体现创新创业课程的特殊性,如指导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导学生参与科研、撰写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指导学生创业实践等。

2.建设期满课程建设负责人须对照《课程建设任务书》,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并提交结项报告书。

3.按照动态考评、期中检查、结项检查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为优秀的创新创业课程,授予“创新创业示范课程”称号;评价为暂缓通过的课程,需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方案,限期1年整改后另行验收,若到期仍不能达标,中断课程建设,并终止经费扶持。

四、其他

1. 创新创业课程负责人需在2018年4月9号前按要求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任务书》和教学大纲,经院(部)初审后报教务处。

2. 其他相关事宜请联系行政楼512教务处教研科苏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2

 

 

附件1. 南京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任务书.doc

附件2.  南京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立项建设名单.doc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