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4-30  浏览次数: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苏教高[20091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1.申报条件与名额

1)此次申报国家精品课程从2006年以来的省级精品课程中遴选产生

2同一学科专业不得推荐两门及以上精品课程,已入选国家精品课程较多的本科课程今年暂停申报(附件1);

3)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门,同等条件下,往年已参加过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课程优先,省级一类精品课程优先;

4)除通过省教育厅推荐外,有关课程可积极争取通过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及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推荐程序

1.课程负责人认真对照2009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3)进行自评,填写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4),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10份,于5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2. 按要求更新、充实课程网站,强化辅教辅学功能,保证网站运行良好(2009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见附件5);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三、其他事项

1.有关表格与文件请于教务处网站下载;

2.联系地址与电话:行政楼512室,84028551

 

 

1.2009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本科)

2.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及名额分配

3.2009年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4.《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

5.2009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6.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本科)分类体系

 

教务处

����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