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苏教高[2009]1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1.申报条件与名额 (1)此次申报国家精品课程从2006年以来的省级精品课程中遴选产生; (2)同一学科专业不得推荐两门及以上精品课程,已入选国家精品课程较多的本科课程今年暂停申报(附件1); (3)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门,同等条件下,往年已参加过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课程优先,省级一类精品课程优先; (4)除通过省教育厅推荐外,有关课程可积极争取通过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及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推荐程序 1.课程负责人认真对照2009年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3)进行自评,填写《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4),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10份,于5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2. 按要求更新、充实课程网站,强化辅教辅学功能,保证网站运行良好(2009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见附件5);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三、其他事项 1.有关表格与文件请于教务处网站下载; 2.联系地址与电话:行政楼512室,84028551。
教务处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